全国热线24/h
400-8899-059
财务人才推荐:17673153381
商务合作:15827306006、15623074480

取得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是否需要认证?

  问:公司购买车辆取得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,公司如果想抵扣的话,需要认证吗?

  答: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1: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
  (一)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下同)上注明的增值税额。

 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617号)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,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。

  根据上述规定,纳税人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并申请抵扣。

免费试听课

申请线下校区免费试听课,最新课程优惠优先抢座!每天仅限50个名额

最新资讯

热门课程